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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財政局啟動PPP項目財政部以獎代補申報 項目投資規(guī)模3億元以下的獎300萬元,3億元(含3億元)至10億元的獎500萬元,10億元以上(含10億元)的獎800萬元。符合條件規(guī)范轉型為PPP項目的融資平臺公司存量項目,擇優(yōu)評選后按轉型實際化解存量地方政府債務規(guī)模的2%獎勵。
今年,財政部將拿出專項資金,按上述標準獎勵符合條件的PPP示范項目和轉型為PPP項目的融資平臺公司存量項目。
近日,重慶市財政局向市級有關部門、區(qū)縣財政局發(fā)出通知,啟動PPP項目財政部以獎代補財政獎勵資金申報工作,要求10月14日前將申請資料報送市財政局,逾期將不予受理。
《通知》明確,申報以獎代補資金的項目須符合三條件:納入財政部PPP綜合信息平臺項目庫,其中新建項目為中央財政PPP示范項目,融資平臺公司存量項目為截至2014年轉型為PPP模式并化解存量地方政府負有直接償還責任的一類債務的項目。嚴格執(zhí)行政府采購法、PPP項目政府采購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并完成采購確定社會資本合作方的項目。政府或代表政府的部門和社會資本方簽署合同且合作期原則上低于10年的項目。
《通知》同時明示,不符合示范項目要求被調出示范項目名單的項目,采用建設—移交(BT)方式的項目,通過保底承諾、回購安排、明股實債、融資租賃等方式進行變相融資的項目,以及合同變更成本高、融資結構調整成本高、原債權人不同意轉換、不能化解政府債務風險、不能降低項目債務成本、不能實現物有所值的融資平臺公司存量轉型項目,不享受以獎代補政策支持。已經在其他中央財政專項資金中獲得獎勵性資金支持的PPP項目,不再納入以獎代補政策獎勵范圍。
在以獎代補資金的使用上,《通知》也作出了規(guī)范:PPP項目以獎代補資金作為綜合財力補助,納入項目公司(或社會資本方)、融資平臺公司收入統(tǒng)一核算;新建示范項目獎勵資金由財政部門統(tǒng)籌用于項目前期費用補助等相關財政支出。
申報資料包括以獎代補資金申報文件及申報表、項目規(guī)范實施承諾書、項目實施方案、物有所值評價報告、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報告、采購文件、合同文本等重要資料,以及與以獎代補資金申請或審核相關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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