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華東區(qū)域總部2025-2027年度
生活飲用水用聚氯化鋁、水處理劑聚氯化鋁鐵集中采購
談判采購公告
中國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華東區(qū)域總部2025-2027年度生活飲用水用聚氯化鋁、水處理劑聚氯化鋁鐵集中采購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公開邀請供應商參加談判采購活動。
1. 采購項目簡介
1.1 采購項目名稱:中國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華東區(qū)域總部2025-2027年度生活飲用水用聚氯化鋁、水處理劑聚氯化鋁鐵集中采購。
1.2 采購單位:江蘇水務投資有限公司水務運營分公司。
1.3 采購代理機構:北京江河潤澤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1.4 采購項目概況:中國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華東區(qū)域總部2025-2027年度生活飲用水用聚氯化鋁、水處理劑聚氯化鋁鐵集中采購,通過本次采購每標包確定3家單位,作為中國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華東區(qū)域總部2025-2027年度生活飲用水用聚氯化鋁、水處理劑聚氯化鋁鐵集中采購的供應商,入圍單位將有資格參與中國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華東區(qū)域總部相關子公司(以下簡稱“子公司”)2025-2027年度生活飲用水用聚氯化鋁、水處理劑聚氯化鋁鐵藥劑的供貨。
1.5 入圍供應商數(shù)量:標包1:3家,標包2:3家,標包3:3家。
2. 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 采購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所需生活飲用水用聚氯化鋁、水處理劑聚氯化鋁鐵藥劑的供貨、工廠檢驗、出廠試驗、包裝、運輸(含過磅費)及保險、現(xiàn)場交貨(卸貨)至指定地點、卸貨現(xiàn)場清潔工作、現(xiàn)場檢驗、驗收,提供技術資料、技術和售后服務等工作。具體服務內容及要求詳見采購文件第五章“采購需求”。
2.2 供貨服務時限:約30個月(至下一輪集中采購合同簽訂為止,如采購人上級或條線管理單位確定新的供應商,本協(xié)議即行廢止)。
2.3 交貨期:自子公司發(fā)出需求通知后供應商應在72小時內將所有貨物送達指定地點交貨(包括卸貨)。如遇突發(fā)或特殊情況,供應商應在8小時內送貨到達現(xiàn)場。
2.4 質量要求:質量應滿足國家標準及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要求。
2.5 標包劃分:中國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華東區(qū)域總部2025-2027年度生活飲用水用聚氯化鋁、水處理劑聚氯化鋁鐵集中采購,共劃分為3個標包(詳見下表:《標包劃分一覽表》)供應商可參加任何一個或幾個標包響應。
標包劃分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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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號 |
采購編號 |
產品名稱 |
類型 |
需求公司 |
實際交貨區(qū)域 |
需求公司年預估采購量(噸) |
年預估采購量(噸) |
備注 |
入圍供應商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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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包1 |
BRR25-HNS-ZB-002-036-001 |
生活飲用水用聚氯化鋁液態(tài) |
普通型 |
金寨 |
金寨第一/第二自來水廠(分別為30噸/次)
30噸半掛車可以進入 |
1350 |
13200 |
鹽基度 80~90 |
3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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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陽 |
社渚水廠(10噸/次)、天目湖水廠(20噸/次)、中心水廠(30噸/次)
中心水廠30噸半掛車可以進入,其他無法進入 |
4000 |
鹽基度 8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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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縣 |
和縣水廠/香泉水廠(合并供貨10-20噸)
30噸半掛車水廠可以進入 |
1300 |
鹽基度 8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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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 |
城南水廠30-40噸/次、北京路水廠20-25噸/次、經濟開發(fā)區(qū)水廠30-40噸/次,
30噸半掛車水廠可以進入 |
4000 |
鹽基度 8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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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縣 |
壽縣二水廠(30噸/次)、新橋水廠(30噸/次)、瓦埠水廠(10噸/次)、雙廟水廠(10噸/次)、大順水廠(10噸/次)、保義水廠(10噸/次)、霍邱臨淮水廠(15噸/次)
壽縣第二自來水廠、新橋水廠30噸半掛可以進入,其他無法進入 |
1300 |
鹽基度 7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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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金水源 |
金寨古碑水廠(15噸/次)、金寨南溪水廠(15噸/次)、金寨天堂寨水廠(15噸/次)、金寨吳家店水廠(15噸/次)
30噸半掛車無法進入 |
400 |
鹽基度 8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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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涂 |
石橋水廠(16噸/次)、太白水廠(8噸/次)、沿江水廠(8噸/次)、姑孰水廠(8噸/次)、江心水廠(8噸/次)、永泉水廠(8噸/次)、湖陽水廠(8噸/次)
30噸半掛車無法進入 |
850 |
鹽基度 7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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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包2 |
BRR25-HNS-ZB-002-036-002 |
生活飲用水用聚氯化鋁液態(tài) |
復配型 |
邳州 |
邳州市張樓水廠(30噸/次)
30噸半掛車可以進入 |
1400 |
4400 |
鹽基度 70 |
3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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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陽 |
合德水廠、明湖水廠(分別為30噸/次)
30噸半掛車可以進入 |
3000 |
鹽基度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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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包3 |
BRR25-HNS-ZB-002-036-003 |
水處理劑聚氯化鋁鐵(液體) |
工業(yè)級 |
壽縣新橋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
淮南市壽縣炎劉鎮(zhèn)新橋污水廠(30噸/次)
30噸半掛車可以進入 |
500 |
5000 |
-- |
3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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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金葉水務有限公司 |
金寨開發(fā)區(qū)污水廠(金寨小南京路)30噸/次; 產業(yè)園污水廠(金寨大別山路)-30噸/次;老城區(qū)污水廠(金寨小橋灣)-15噸/次;
30噸半掛車可以進入 |
1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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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涂華水水務有限公司污水分公司 |
當涂縣第一污水處理廠(20噸/次)
30噸半掛車無法進入 |
8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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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陽 |
溧陽水務集團有限公司污水公司(15噸-20噸)
30噸半掛車無法進入 |
2600 |
-- |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 供應商應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第一標包及第二標包:
(1)供應商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營業(yè)執(zhí)照或其他組織登記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2)供應商應具有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至少包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xiàn)金流量表及附注),或提供銀行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三個月內開具的資信證明。
(3)供應商近3年內(2022年1月1日至今)應承擔過至少一個自來水公司聚氯化鋁的供貨業(yè)績(提供合同及合同項下發(fā)票等相關證明材料,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注:供應商提供的業(yè)績不含與其經銷商、代銷商之間的供貨業(yè)績。
(4)供應商所投產品應具有設區(qū)市級(含)以上衛(wèi)生部門頒發(fā)的《涉及飲用水衛(wèi)生安全產品衛(wèi)生許可批件》。
(5)供應商所投產品應符合 GB15892-2020《生活飲用水用聚氯化鋁》要求,并具有2022年以來衛(wèi)生部門或有資質的第三方出具的產品檢驗合格報告。
(6)供應商如自行運輸,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若運輸為委外服務的,必須附上有效的《委外服務合同》及上述運輸許可的相關證明文件。
第三標包:
(1)供應商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營業(yè)執(zhí)照且在有效期內。
(2)供應商應具有2024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至少包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xiàn)金流量表及附注),或提供銀行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三個月內開具的資信證明。
(3)供應商近3年內(2022年1月1日至今)應承擔過至少一個污水廠聚氯化鋁鐵的供貨業(yè)績(提供合同及合同項下發(fā)票等相關證明材料,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注:供應商提供的業(yè)績不含與其經銷商、代銷商之間的供貨業(yè)績。
(4)供應商所投產品應符合HG/T5359-2018《水處理劑聚氯化鋁鐵》要求,并具有2024年以來衛(wèi)生部門或有資質的第三方出具的產品檢驗合格報告。
(5)供應商如自行運輸,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若運輸為委外服務的,必須附上有效的《委外服務合同》及上述運輸許可的相關證明文件。
3.2本次采購接受代理商、經銷商響應;供應商為代理商或經銷商的,應具有所投產品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有效授權。
注:上述“3.供應商資格要求”所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均為原件掃描件,正本掃描件須彩色打印,并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
3.3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吊銷資質證書狀態(tài);
(2)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3)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
(4)與本采購項目的其他供應商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5)為本采購項目的采購代理機構;
(6)與本采購項目的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7)與本采購項目的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
(9)在最近三年內發(fā)生重大產品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10)被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以評審當日“信用中國”網站的查詢結果為準);
(12)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
(1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3.4本次采購不接受聯(lián)合體。
注意:本項目不允許入圍后轉包行為,采購人在任何時候發(fā)現(xiàn)供應商以他人名義響應、相互串通響應、在響應文件中提交虛假資料或失實資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的,其響應將被拒絕,視情況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4.采購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時間:2025年8月14日起至2025年8月19日17:00止(北京時間,下同)。
4.2采購文件費用、支付方式及發(fā)票領取。
(1)文件費用:人民幣(大寫)貳佰元整(¥200.00)/標包,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錄“中招聯(lián)合招標采購平臺”(www.365trade.com.cn/);點擊頁面上方“我的工作臺”一點擊“尋找招標項目”一找到本項目點擊“立即投標”一選擇相應標包后點擊“立即購標”一選擇對應支付方式進行下單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應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圖?!爸姓新?lián)合招標采購平臺”客服電話:17633091229或010-86397110(工作日 9:30-12:00 13:30-17:00)。只有支付成功的潛在供應商才能獲取采購文件。潛在供應商如在采購文件獲取截止時間前支付成功仍不能下載電子采購文件,請及時聯(lián)系工作人員。
(3)發(fā)票領?。哼x擇“我需要發(fā)票”的潛供應商可通過“中招聯(lián)合招標采購平臺”自行下載發(fā)票,發(fā)票一律為增值稅普通電子發(fā)票。
4.3獲取方式:支付成功的潛在供應商可在采購文件發(fā)售期內通過“中招聯(lián)合招標采購平臺”獲取采購文件并聯(lián)系采購代理機構郵寄紙質文件(注:采購文件以平臺下載的電子文件為準)。
5.響應文件的遞交
5.1 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9月16日9時30分,地點為北京江河潤澤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北京市豐臺區(qū)南四環(huán)西路188號總部基地18區(qū)11號樓)。
5.2 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采購文件要求密封的響應文件,采購人將予以拒收。
6.聚氯化鋁小樣試驗遞交
6.1 聚氯化鋁小樣遞交時間為2025年8月25日起至2025年8月26日(工作日8:00-11:00 14:00-17:00),遞交地點為江蘇省溧陽市平陵西路31號(溧陽水務集團有限公司);聯(lián)系人:陳工;電話:13915888278。
小樣現(xiàn)場遞交需提交以下資料: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遞交時,需隨身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證明書(附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授權代表遞交需隨身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授權書(附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以便現(xiàn)場核查。
6.2供應商未送檢樣品的、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聚氯化鋁小樣試驗說明》要求的,采購人將予以拒收并作無效標處理(注:聚氯化鋁小樣需現(xiàn)場遞交,不支持郵寄)。
6.3聚氯化鋁小樣試驗說明
為確保生活飲用水處理安全,采購人擬對符合《生活飲用水用聚氯化鋁》(GB15892-2020)的聚氯化鋁(PAC)產品進行小樣試驗,驗證其適應性。本試驗結果將作為確定2025-2027年度聚氯化鋁(PAC)合格供應商采購的重要依據(jù)。
6.3.1樣品送檢時須遞交材料
供應商需提供鹽基度(75%-90%)的生活飲用水用聚氯化鋁(PAC)普通型及鹽基度(70%)的生活飲用水用聚氯化鋁(PAC)復配型樣品各兩瓶,每瓶550ml(各1瓶檢測,1瓶留存)。送檢樣品統(tǒng)一用紅色標簽(普通型)、綠色標簽(復配型)的無色農夫山泉礦泉水塑料瓶密封,樣品瓶身不得出現(xiàn)或者隱含供應商相關信息的內容,否則采購人有權拒收其樣品,并對此作出不實質響應采購人號召視為否決處理。供應商需承諾本次提供小樣與后續(xù)供貨產品品質一致,否則采購人有權退貨或終止合同。
6.3.2檢測標準
6.3.2.1試驗要求
試驗方法:GB/T 16881-2008《水的混凝、沉淀試杯試驗方法》;試驗要求:針對華東區(qū)域所屬項目公司凈水廠原水分別測試(其中:原水分別由溧陽公司、壽縣公司、邳州公司、射陽公司提供);考核標準參數(shù):絮凝與沉降性能(礬花形成速度、礬花大小及形態(tài)、沉降速度)、沉淀后上清液的指標(沉淀后上清液濁度、沉淀后上清液pH、沉淀后上清液鋁含量)、投加量經濟性(試驗最佳投加量)。
6.3.2.2試驗機構
由采購人指定溧陽水質監(jiān)測中心有限公司(CMA認證)檢測。
6.3.3具體詳見采購文件要求中的指標要求。
6.3.4評審的原則
談判小組根據(jù)小樣試驗測試結果報告,對供應商藥劑適應性進行評審(注:談判小組成員直接采用盲樣檢測人員提供的供應商小樣各子項排名,按照評審辦法3.2.3(2)的規(guī)定賦分,對4種原水同一子項按照算術平均值計算得分。未按要求提供樣品的此項分值為0)。評審要求為:質量符合《生活飲用水用聚氯化鋁》(GB15892-2020)及采購文件要求,適應性須通過小樣試驗的評定結果為“較好”及以上等級(注:評價等級好得分為6.31-7 分;較好得分為 5.6-6.3分),否則視為不滿足適應性要求,作無效標處理。
6.3.5檢測結果:以小樣試驗的檢測結果為準,不接受復檢申請。
6.3.6小樣試驗測試檢測費用不需供應商承擔(本次檢測不計入每個年度2次抽檢次數(shù))。
7.原水獲取時間和地點
本次采購采購人分別在溧陽公司、壽縣公司、邳州公司、射陽公司四家公司所在地選取原水,統(tǒng)一進行小樣試驗。如供應商需要提前測試所供藥劑質量及成本分析等,建議自行前往現(xiàn)場獲取原水,交通工具自備,安全自負、食宿自理;如委托聯(lián)系人獲取原水的,有關聯(lián)系人及公司對原水獲取過程及試驗結果不承擔責任;原水獲取時間逾期不候。供應商因自身原因未獲取原水的,報價時造成的誤解、偏差由供應商自行負責。
獲取地點:溧陽公司、壽縣公司、邳州公司、射陽公司。
獲取時間:2025年8月14日-2025年8月22日(工作日 8:00-11:00 14:00-17:00,報名截止后5天內對接聯(lián)系獲取原水,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聯(lián)系人及電話:
溧陽公司聯(lián)系人:王工;聯(lián)系電話:13801493421。
壽縣公司聯(lián)系人:張工;聯(lián)系電話:17355460271。
邳州公司聯(lián)系人:陳工;聯(lián)系電話:13815383597。
射陽公司聯(lián)系人:張工;聯(lián)系電話:19951066119。
8.談判時間和地點
遞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應委派代表準時參加談判活動,談判開始時間預計為2025年9月16日9時30分,與每一供應商進行談判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談判地點為北京江河潤澤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北京市豐臺區(qū)南四環(huán)西路188號總部基地18區(qū)11號樓)。
9.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談判采購公告在中招聯(lián)合招標采購平臺(www.365trade.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www.cebpubservice.com)上發(fā)布。
10.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江蘇水務投資有限公司水務運營分公司
地址: 南京市鼓樓區(qū)漢中路180號星漢大廈8樓
聯(lián)系人:費工
電話:18662707735
采購代理機構:北京江河潤澤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qū)南四環(huán)西路188號總部基地18區(qū)11號樓
郵編:100070
聯(lián)系人:侯先生、湯女士
電話:010-53105851、15617431456
郵箱:chinabrr0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