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宏發(fā)印刷有限公司位于東莞市東城宏發(fā)廠區(qū)內的機器設備及存貨
掛牌日期:2022-07-26信息來源:原文鏈接地址
| 項目編號 |
GD02022DF101935 |
| 項目名稱 |
東莞市宏發(fā)印刷有限公司位于東莞市東城宏發(fā)廠區(qū)內的機器設備及存貨 |
| 資產類別 |
設備 |
| 轉讓方名稱 |
東莞市宏發(fā)印刷有限公司 |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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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掛牌價格 |
86.8萬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10 |
| 掛牌日期 |
2022-07-26 |
| 交易方式 |
網(wǎng)絡競價 |
| 轉讓說明事項 |
一、受讓須知 1.意向受讓方須在轉讓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辦理完畢受讓申請手續(xù)(含提交《資產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交納誠意金或保證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讓申請材料時間為信息公告期內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讓方在信息公告期內向中心提交《資產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的行為,是對交易條件和轉讓底價的認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讓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向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交納交易保證金人民幣 22 萬元(以到賬為準)。 2.1意向受讓方若違反資產交易相關法規(guī)政策或交易規(guī)則的,保證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保證金按照相關約定自動轉為資產交易價款。意向受讓方未能成為受讓方的,保證金(或誠意金)在交易活動結束之日或受讓方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無息原路返還。 2.2本項目誠意金、保證金或交易價款不接受現(xiàn)金、現(xiàn)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讓方應通過匯款、轉賬方式轉入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并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名稱+資金用途”。 2.3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結算賬戶(用于誠意金、保證金和交易價款的收付): 賬戶名稱: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賬號:5810000010120100554278 開戶行:浙商銀行廣州分行營業(yè)部 3.意向受讓方在辦理意向登記手續(xù)并簽訂《盡職調查保密承諾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內查閱資產交易文件和對標的進行盡職調查。意向受讓方須根據(jù)本公告自主判斷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4.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對意向受讓方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必要時可以要求意向受讓方提供補充資料。信息公告期內,只有一個合格意向受讓方報名參加交易的,由轉讓方和該合格意向受讓方按照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掛牌價與該意向受讓方報價孰高原則直接簽訂《資產交易合同》;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合格意向受讓方的,通過(網(wǎng)絡競價-多次報價) 方式確定受讓方后,由轉讓方和受讓方按照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的通知簽訂《資產交易合同》。 5.受讓方須在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出具交易憑證前,按有關規(guī)定或約定向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支付有關服務費用。本項目有關服務費用不接受現(xiàn)金、現(xiàn)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受讓方須將上述費用通過匯款、轉賬方式轉入以下賬戶。 5.1受讓方應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項目名稱+資金用途”。 5.2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賬戶(用于收取服務費用): 賬戶名稱: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賬 號:興業(yè)銀行廣州分行營業(yè)部 開 戶 行:394880100166886666010004 6.本公告所稱意向受讓方是指有購買標的資產意向并向廣東聯(lián)合產權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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