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機關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餐飲服務項目 (項目編號:YFGP-2021-B-0145)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餐飲服務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天津市河西區(qū)解放南路與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觀三期18-301底商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8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YFGP-2021-B-0145
項目名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餐飲服務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89.97萬元
最高限價:89.97萬元
采購需求:
| 第1包 |
否 |
89.97 |
89.97 |
餐飲服務 |
詳見項目需求書 |
合同履行期限:簽訂合同之日起一年內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與 ,本項目不接受進口產品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1.供應商須具備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 2.供應商須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參加磋商,供應商若為法人磋商,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需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供應商若為被授權人磋商,須提供法人代表授權書(需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和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 3.供應商須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19或2020年度審計報告或響應文件開啟時間前1個月以內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4.供應商須提供2020年05月至響應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前任意三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資金保障記錄。(按季度繳納的須提供2020年05月至響應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前任意一個季度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資金保障記錄;依法免繳的,應提供依法免繳的相關證明文件;新成立的供應商按實際的繳納情況提交相關證明)。 5.供應商須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截至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應商可提供自成立以來無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6.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磋商。 7.供應商須具備有效期內的食品經營許可證。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1年09月30日到 2021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地點:天津市河西區(qū)解放南路與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觀三期18-301底商
方式:供應商須在《天津市政府采購網》(網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冊并成為合格供應商;現場發(fā)售領取
售價:400元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1年10月18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
地點:天津市河西區(qū)解放南路與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觀三期18-301底商
五、開啟
時間:2021年10月18日 09點30分(北京時間)
地點:天津市河西區(qū)解放南路與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觀三期18-301底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本項目對小微企業(yè)產品給予6.0%的價格扣除;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機關
地址:天津市河西區(qū)新圍堤道8號
聯(lián)系方式:88220106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昱豐(天津)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區(qū)解放南路與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觀三期18-301底商
聯(lián)系方式:022-26491095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師老師
電 話:18722270433
采購文件下載
昱豐(天津)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0日
本頁面提供的內容是按照政府采購、招投標有關法律 法規(guī)要求由采購人或采購 代理等機構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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