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樾筑科技有限公司20%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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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編號 |
G32021ZJ1000057 |
| 項目名稱 |
浙江樾筑科技有限公司20%股權 |
| 轉讓方名稱 |
紹興市產業(yè)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 |
| 轉讓行為批準單位 |
紹興市產業(yè)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 |
| 轉讓比例 |
20 |
| 掛牌價格 |
5,846,900元 人民幣 |
| 掛牌期間 |
20 |
| 掛牌日期 |
2021-08-27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重要信息披露 |
1.公告掛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xù)。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xù)。 2.信息發(fā)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則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最多延長42個周期。 3.若公告掛牌期之內,只有一家合格競買人報名,則在不變更公告掛牌時的受讓條件和合同條款的前提下,該競買人應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同轉讓方簽訂轉讓標的交易合同。 4.若公告掛牌期之內,有兩家或兩家以上合格競買人報名,則按照最終確定時間采用競價方式進行轉讓。(競價會相關情況由紹興產權屆時另行通過本網發(fā)布公告)。 5.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建筑用周轉材料等相關經營業(yè)務授權戰(zhàn)略投資者經營團隊負責。 6.為增強投資者合作信心,擬在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前,由紹興市產業(yè)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向浙江樾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3000萬元人民幣借款,至三年業(yè)績承諾期滿,約定年利率為6%,按季付息。 7.本次股權轉讓交易期間(從評估基準日至受讓人轉讓資金到位并完成相應的工商變更手續(xù)之日)產生的損益由股權轉讓完成后的全體新老股東按持股比例承擔或享有。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法人,具有大型國有企業(yè)股東背景; 2.具有模板腳手架專業(yè)承包資質及住建部頒發(fā)的“建設行業(yè)科技成果評估證書”; 3.國家法律法規(guī)有特別規(guī)定的,意向方符合相應條件。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對今后三年每年實現的凈利潤進行承諾: 2022 年實現凈利潤300萬元,2023年實現凈利潤600萬元,2024年實現凈利潤900萬元; (1)三年合計實現的凈利潤總額可根據需要自行安排提前完成; (2)若2022年-2024年每年實現凈利潤高于承諾凈利潤、但低于(含) 1000萬元的,超過部分,經營團隊可享受超額利潤分配,超額分配比例為10%;若每年實現凈利潤高于1000萬元,承諾凈利潤至1000萬元(含)部分,超額分配比例為10%,超過1000 萬元部分,超額分配比例為20%,分段計算。 (3)若未完成,自審計報告出具后15天內按股權轉讓時價格與最近年度末浙江越筑科技有限公司資產評估每--注冊資本價格孰低確認折算,將相應股權抵償給紹興市產業(yè)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并辦妥相關手續(xù)。 當連續(xù)兩年未達到承諾業(yè)績,合作協議終止,剩余所持股權由紹興市產業(yè)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回購,回購價格按股權轉讓時的價格與最近年度末浙江樾筑科技有限公司資產評估每一注冊資本價格孰低確認; 當所持股權不足以抵補承諾當年業(yè)績缺額,自審計報告出具后15 天內按股權轉讓時的價格與最近年度末浙江樾筑科技有限公司資產評估每一注冊資本價格孰低確認折算,將所持全部股權抵償給紹興市產業(yè)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并辦妥相關手續(xù),合作協議終止。 2、股權轉讓完成后,公司章程中約定,每年現金分紅比例不低于當年可供分配利潤的70%。 3、在完成工商持股登記之日起三年內輔助浙江樾筑科技有限公司取得模板腳手架專業(yè)承包資質證書,若未完成,受讓人需向紹興市產業(yè)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支付違約金10萬元。 4、對浙江樾筑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不動產處置過程中的任何增值、減值或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該不動產的增值減值、涉及該不動產的政府補貼、政府征收補償款等,戰(zhàn)略投資者均不享有和承擔,由紹興市產業(yè)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所有,并寫入公司章程。. 5、受讓方持股后需遵守國有控股企業(yè)管理相關規(guī)定,在業(yè)務開展、制度遵守及相關人員管理等各方面按國有企業(yè)程序執(zhí)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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