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標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各項規(guī)定;
2、投標人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分支機構參與投標的必須具有上級法人的合法授權證明,分支機構在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授權后,可使用總公司的財務狀況、公司資質等信息,多層授權關系證明文件應明晰)且具有本項目相對應的經營范圍;
3、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文件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4、依法繳納稅收和社保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聲明;
6、投標人具有有效《中國環(huán)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
7、投標人具有有效《印刷經營許可證》;
8、投標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于響應文件遞交截止當月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請打印出來附在投標文件里。);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攜帶如下證件
1、《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正本復印件(加蓋公章),是三證合一的,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及正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2、提供有效《中國環(huán)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3、提供有效《印刷經營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4、法人代表資格證明書,被委托人(如有委托)授權書(加蓋公章);
5、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被委托人(如有委托)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說明:參考本文件第五部分 第二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資格證明書及授權委托書,請注明項目名稱和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