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價采購邀請函
各供應商:
江蘇東田招標管理有限公司受泗洪縣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泗洪縣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及庭審直播設備采購項目組織詢價采購,歡迎合格供應商前來參加。
一、項目名稱及編號
項目名稱:泗洪縣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及庭審直播設備采購項目
項目編號:E3213010313201910010
二、項目簡要說明
項目預算及最高限價:34萬元;
主要內容:泗洪縣人民法院擬對雙溝和界集人民法庭審判法庭新增科技法庭和庭審直播設備各2套,對原有4套庭審設備和網絡設備進行異地搬遷,最高限價為叁拾肆萬元整(¥340000.00),詳細內容見招標文件第四部分采購需求。
三、合格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供應商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且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18年度以來的財務狀況報告,不滿一年不需要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投標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以本公告“四、投標人信用信息”查詢結果為準)。
(三)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符合條件的小企業(yè)(含小型、微型企業(yè))參與詢價采購活動,對小型和微型企業(yè)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參加詢價采購活動的中小企業(yè),應當按照《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的規(guī)定提供《中小企業(yè)聲明函》(中小企業(yè)劃型標準詳見《關于印發(fā)中小企業(yè)劃型標準規(guī)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yè)〔2011〕300號)。
小企業(yè)(含小型、微型企業(yè))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 供應商為小企業(yè),且符合小企業(yè)劃分標準;(2)提供本企業(yè)制造的貨物、承擔的工程或者服務,或者提供其他小企業(yè)制造的貨物。
四、投標人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詢渠道為:“信用中國”網(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江蘇政府采購網(www.ccgp-jiangsu.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詢截止時點:資格審查結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留存的方式:評審現場查詢信用信息,網頁截屏打印,與其他采購文件一并保存。網頁截屏應當留有(或注明)查詢時點的網頁地址和網絡時間標記。信用查詢記錄(網頁截屏和《政府采購信用信息查詢使用情況說明》)由采購人授權的經辦人簽字確認。
五、詢價采購文件獲取
本項目采用網上報名
(1)詢價文件提供時間:2019年10月18日8:30至2019年10月22日17:30。
供應商應在詢價文件提供的時間內,使用CA鎖通過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http://ggzy.sqzwfw.gov.cn/ )登錄投標人業(yè)務系統(tǒng)"采購文件獲取"獲取詢價文件。未按要求獲取詢價文件導致無法投標的,后果自負。
詢價文件售價:每套人民幣200元整,使用網上銀行購買,售后不退。
(2)供應商網上獲取采購文件需申領CA鎖,具體辦理詳見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政府采購投標指引》。因供應商未及時辦理相關手續(xù)導致無法參與詢價活動的,相關責任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3)供應商未按要求獲取詢價采購文件導致無法參與詢價的,相關責任自行承擔。
六、響應文件接收信息
(一)響應文件開始接收時間:2019年10月24日09:00
(二)響應文件接收截止時間:2019年10月24日09:30
(三)響應文件接收地點:泗洪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長江東路15號農商行西輔樓)
(四)響應文件接收人:宋麗娟 聯系電話:18505269222
七、詢價時間和地點
(一)開標時間:2019年10月24日9:30
(二)開標地點:泗洪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長江東路15號農商行西輔樓)
八、本次詢價采購聯系事項
代理單位:江蘇東田招標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聯系人:宋麗娟
聯系電話:18505269222
聯系地址:泗洪縣瀾庭灣 35 棟 2/14
郵政編碼:223900
采購單位:泗洪縣人民法院
聯系人:王明明
聯系電話:0527-86279081
財政部門監(jiān)督電話:0527-88359233
九、本采購公告(采購文件公告)期限,為采購公告(采購文件)發(fā)布之日起五個工作日。采購公告發(fā)布媒體:宿遷市政府采購網、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江蘇省財政部門指定的媒體。
十、以上邀請函內容如有變動,將在相關媒體上另行通知。
泗洪縣人民法院
江蘇東田招標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七日
項目投標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