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太原市城市建設管理中心委托發(fā)布,發(fā)布日期:2018-10-27,公告主要內容為:山西太原太白路泵站所需離子除臭設備競價公告,所屬區(qū)域:山西-太原,所屬行業(yè)分類:泵,招標代理: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采購業(yè)主:太原市城市建設管理中心,招標編號:2018-WT-42-C,招標文件售價:300元,公告類型:招標公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管理暫行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規(guī)定,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受太原市城市建設管理中心委托,對太白路泵站所需離子除臭設備組織國內競爭性磋商采購,歡迎承認并履行磋商文件各項規(guī)定的供應商參加。
1.項目名稱:太白路泵站所需離子除臭設備競爭性磋商采購
2.項目編號:2018-WT-42-C
3.項目概況:根據2018年城市道橋項目重點工程建設計劃安排,對太白路污水泵站設備進行競爭性磋商招標采購。
4.資金來源:財政性資金
5.采購預算:951,000元。
采購內容:共一包,詳見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購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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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稱 |
主要參數要求(單套) |
采購預算(元)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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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子除臭系統(tǒng) |
送風機:1臺
風量10000m3/h
功率:15kw
壓帕:900pa |
12000 |
1、系統(tǒng)包括全部連接風管、風閥、排氣風管、風機、柔性接頭及控制箱等全套設施。
2、現場裝配型。
3、以上離子除臭系統(tǒng)為2套,采購預算總價為95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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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風機:1臺
風量7500m3/h
功率:5.5kw
壓帕:1000pa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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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氣集中處理箱:1套
規(guī)格型號:3500×1100×1300(長×寬×高)
材質:不銹鋼304 |
15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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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子發(fā)生器:6臺 |
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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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管長度(暫定):DN150L=30m
DN500L=50M
DN600L=5M |
184500 |
注:所有采購內容除特別標注為“進口產品”外,均采購國產產品,即非“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各項技術標準應當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
6.交貨(完工)時間:供應期為計劃供貨期,供應商中標后,以施工單位約定的通知方式通知時間為準。
交貨地點:太原市
7.供應商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須提供投標產品的產品詳圖;
(7)所屬行業(yè)相關法律、法規(guī)等對供應商生產或經營該產品有特殊資格、證照等規(guī)定的,須提供其相關證明材料。
8.聯合體參加磋商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磋商。
9.磋商文件發(fā)售時間及地點
(1)發(fā)售時間:2018年10月27日至2018年11月2日
(北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公休日除外)
(2)發(fā)售地點:太原市為民服務中心四樓(西南角C區(qū))
(3)磋商文件售價:300元/本
10.提交響應文件時間及截止時間(即開啟時間)、提交響應文件地點(即開啟地點)
(1)提交響應文件時間:2018年11月7日上午09:00—10:00
(2)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即開啟時間):2018年11月7日上午10:00
(3)提交響應文件地點(即開啟地點):太原市為民服務中心四樓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開標二室
11.參加本次采購的供應商應于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網站進行免費登記備案。
聯系人:王建文聯系電話:0351-2377100
12.采購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名稱:太原市城市建設管理中心
地址:杏花嶺區(qū)大同路80號郵編:030009
聯系人:王磊聯系電話:0351--5265007
13.集中采購機構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集中采購機構: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太原市萬柏林區(qū)長興南街與南屯路交叉路口太原市為民服務中心四樓(西南角C區(qū))郵編:030000
聯系人:王軍聯系電話:0351-2377118
韓倩倩聯系電話:0351-2377108
14.信息發(fā)布
本項目相關的磋商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終止公告、成交結果公告等信息均通過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媒體、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網(http://www.tyzfcg.gov.cn)公布。
集中采購機構通過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媒體、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網站公布的信息視為已送達各供應商,供應商有義務在參加采購活動期間瀏覽相關網站。
15.公告公示期限:自發(fā)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