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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博睿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咸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的委托,經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批準,按照政府采購程序,對咸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事科學技術實驗室建設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歡迎符合資格條件、有能力提供本項目建設的供應商參加。
一、采購項目名稱:咸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事科學技術實驗室建設項目
二、采購項目編號:SXBR【2018】-23號
三、采購人名稱:咸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四、采購代理機構名稱:陜西博睿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陽市世紀大道陽光渭水華庭4幢2單元901室
聯(lián)系方式:029-33581293
五、內容和要求:
項目內容:實驗室設備或裝備、通風系統(tǒng)的采購與安裝(詳見磋商文件)
項目性質:財政撥款
項目預算:45萬元
六、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及其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guī)定并具備以下條件:
2、投標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合法有效的三證合一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包含本次采購的相關內容;
3、具有單位介紹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權書(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投標只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4、投標人和擬任項目負責人具有同類項目的相關經驗和工作業(yè)績;
5、投標人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查詢相關主體信用記錄; 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需提供加蓋公章的書面聲明);
6、本項目要求獨立法人,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七、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落實政府采購政策。
(1)《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
(2)《財政部 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
(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府強制采購節(jié)能產品制度的通知》(國辦發(fā)〔2007〕51號);
(4)《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財庫[2004]185號);
(5)《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
(6)《三部門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yè)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八、磋商文件發(fā)售
1、發(fā)售時間: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發(fā)售地點: 咸陽市世紀大道陽光渭水華庭4幢2單元901室
3、文件售價:每套售價5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購買磋商文件時請攜帶單位介紹信、身份證原件(謝絕郵寄)。
九、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及磋商時間和地點
1、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8年6月1日 14:30
2、磋商時間:2018年6月1日14:30
3、磋商地點:凱爾圣花園酒店會議室(咸陽市渭陽西路高新創(chuàng)業(yè)園高新一路)
十、 其他應說明的事項:
采購項目聯(lián)系人:杜工
聯(lián)系電話:029-33581293
采購代理機構開戶名稱:陜西博睿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開戶行名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咸新區(qū)灃西新城支行
賬 號:61050110698800000017
陜西博睿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