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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發(fā)文提出推動土地收儲政府采購工作 2016-03-01 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jiān)會近日聯合發(fā)布的《關于規(guī)范土地儲備和資金管理等相關問題的通知》對推動土地收儲政府采購工作作出明確要求。其中提出,地方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積極探索政府購買土地征收、收購、收回涉及的拆遷安置補償服務。土地儲備機構應當積極探索通過政府采購實施儲備土地的前期開發(fā),包括與儲備宗地相關的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水、通訊、照明、綠化、土地平整等基礎設施建設。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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