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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總局集采中心助力基層政采工作
為鞏固拓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進一步轉變作風、服務基層,國家稅務總局集中采購中心將2015年確定為政府采購“服務基層年”。《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稅三期工程第二階段地方稅務局采購有關問題的通知》(稅總函〔2015〕250號)明確了多項服務措施,集中采購中心緊緊圍繞“服務基層”這一主題,結合金稅三期工程推廣工作實際,為基層采購工作提供便利,減輕基層負擔。 一是減輕基層實際工作量,各省市地稅局可委托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采購。根據金稅三期工程優(yōu)化版第二階段推廣工作的進度,按照自愿的原則,各省地稅局可委托稅務總局代為統一采購金稅三期第二階段涉及服務器、存儲設備、負載均衡設備、交換機、防火墻、網絡審計、漏洞掃描等相關產品和服務。在已完成的金稅三期省級優(yōu)化版2015年推廣上線計算存儲和網絡項目中,集中采購中心主動將各省地稅務機關的采購需求納入總局的采購工作一并考慮,將采購需求第一時間發(fā)給有意向的省市地稅局,及時匯總、篩選各地上報預算金額和設備數量,與稅務總局采購需求一并分包、發(fā)標。此次采購活動代甘肅、安徽、青島等五省市國地稅局統一采購,預算金額達7000多萬元,最終中標金額3000多萬,節(jié)約了大量地方財政資金。本次采購工作獲得總局領導高度評價,五省市國地稅局均表示對采購結果非常滿意,希望今后繼續(xù)參加的統一采購工作。 二是保障基層采購性價比,各省市地稅局享受稅務總局已采購項目合同中約定的采購價格。按照稅務總局與中標供應商的合同約定,各省地稅局購買產品的規(guī)格型號及服務標準等,與稅務總局已采購項目合同約定的產品名稱、規(guī)格型號和服務標準等一致的,可以享受稅務總局已采購項目合同中約定的采購價格。截至目前,集中采購中心共核準四川、江西、浙江、青島等10個省、市地稅局享受稅務總局已采購合同中約定的采購價格,涉及金稅三期工程第一階段多個合同標的,包括小型機、網絡設備、數據庫等軟硬件產品及相關服務,為保證各地稅務局金稅三期工程第二階段優(yōu)化版推廣上線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三是實時為基層答疑解惑,采購中心設置專崗為基層提供咨詢服務。集中采購中心在采購四處設置專人專崗負責各地稅務局咨詢工作,及時解答各省、市地稅局提出的涉及金稅三期工程采購的問題,提供涉及采購工作的相關材料。為保障工作落實及質量,集中采購中心將“基層服務年”活動納入中心績效考核,作為年度重點工作予以督辦。中心領導多次召開中心辦公會進行研究,要求工作人員以高度的責任感,盡心盡責,切實把服務基層的工作做細、做實,做到工作高效,做到讓基層滿意。
來源:中國稅務政府采購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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