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管專家隊伍!山東:評審專家無故不參訓2次以上終止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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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8日 08:48
嚴管專家隊伍!山東:評審專家無故不參訓2次以上終止資格
獲悉,近日,山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印發(fā)《山東省省級機關房產維修改造評審專家管理辦法》(魯事管發(fā)〔2026〕16號),為加強省級機關房產維修改造審批管理,規(guī)范評審專家行為,提高維修改造管理專業(yè)化水平,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專家?guī)斓娜藛T專業(yè)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建筑結構;建筑給排水;建筑電氣;建筑暖通、空調;工程造價;建筑裝修;消防工程;電梯工程。
專家聘用期為三年,聘期屆滿前可按要求申請續(xù)聘。專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止專家資格:
(一)未按照本辦法履行專家義務;
(二)違反本辦法專家工作紀律;
(三)工作中出現(xiàn)重大失誤;
(四)聘期內無故不參加業(yè)務培訓2次以上;
(五)一年內2次同意接受評審任務后無故不參加評審工作;
(六)有違紀違法行為。
原文如下:
山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關于印發(fā)《山東省省級機關房產維修改造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的通知
魯事管發(fā)〔2026〕16號
省直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山東省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山東省省級機關房產維修管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我局研究制定了《山東省省級機關房產維修改造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山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2026年2月24日
山東省省級機關房產維修改造評審專家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省級機關房產維修改造審批管理,規(guī)范評審專家行為,提高維修改造管理專業(yè)化水平,根據(jù)《山東省機關事務管理辦法》《山東省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和《山東省省級機關房產維修管理辦法》等政策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評審專家(以下簡稱專家),是指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條件并納入省級機關房產維修改造評審專家?guī)旃芾淼娜藛T。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省級機關房產維修改造項目評審專家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 專家的募集、管理和使用,遵循公開募集、考核入庫、動態(tài)管理、隨機抽取的原則。
第二章 專家申報及入庫
第五條 專家面向社會公開募集,通過個人申請和單位推薦相結合方式申報。
第六條 專家申請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客觀公正、遵紀守法、廉潔自律;
(二)年齡不超過65周歲,身體健康,能正常參加評審工作;
(三)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級技術職稱或同等專業(yè)水平,具有豐富的專業(yè)知識和工作經驗;
(四)以獨立身份參加評審工作;
(五)認同本辦法的各項規(guī)定,履行本辦法規(guī)定的責任和義務,在評審工作中接受省機關事務局的監(jiān)督管理;
(六)沒有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七)滿足從事評審工作需要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 專家申請人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山東省省級機關房產維修改造評審專家申請表》(見附件);
(二)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或具有同等專業(yè)水平的證明材料(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須載明職稱專業(yè)和職稱級別等信息且在有效期內;同等專業(yè)水平材料須明確專業(yè)方向、與職稱級別有對應關系的證明材料,且在有效期內);
(三)居民身份證等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
(四)本人近三年社保繳納證明材料(已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明材料);
(五)其他需要提報的材料。
第八條 專家申請人提交材料后,經資格確認、統(tǒng)一培訓、考核認定納入專家?guī)臁?
第三章 專家管理和使用
第九條 專家實行動態(tài)管理,根據(jù)評審工作需要和專家工作情況及時補充、更換。
第十條 專家?guī)熘饕韵聦I(yè)方面的人員:
(一)建筑施工;
(二)建筑結構;
(三)建筑給排水;
(四)建筑電氣;
(五)建筑暖通、空調;
(六)工程造價;
(七)建筑裝修;
(八)消防工程;
(九)電梯工程。
第十一條 專家入庫后,工作單位、技術職稱、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發(fā)生變化的,應及時申請變更。
第十二條 專家在評審工作中享有以下權利:
(一)了解有關黨政機關房產管理的政策和規(guī)定;
(二)對維修改造項目的評審作出獨立評價,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要求申請維修改造項目的單位做出解釋或澄清;
(四)按規(guī)定獲得評審勞務報酬;
(五)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三條 專家在評審工作中承擔以下義務:
(一)按時參加評審工作,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或不能按時參加的,應及時告知;
(二)按照政策規(guī)定、技術標準和有關要求提出評審意見,并簽字確認;
(三)解答評審工作中的質疑;
(四)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 專家應嚴格遵守以下工作紀律:
(一)簽訂保密協(xié)議,嚴格遵守保密協(xié)議相關要求;
(二)自覺遵守廉潔紀律,不得接受被評審對象或相關利益方的財物、禮金、有價證券、購物卡、伴手禮等,也不得接受其安排的宴請、旅游、營業(yè)性娛樂活動等。
第十五條 專家聘用期為三年,聘期屆滿前可按要求申請續(xù)聘。專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止專家資格:
(一)未按照本辦法履行專家義務;
(二)違反本辦法專家工作紀律;
(三)工作中出現(xiàn)重大失誤;
(四)聘期內無故不參加業(yè)務培訓2次以上;
(五)一年內2次同意接受評審任務后無故不參加評審工作;
(六)有違紀違法行為。
第十六條 項目具備評審條件后,通過隨機抽取的方式從專家?guī)熘谐槿<,專家?shù)量、專業(yè)構成應滿足評審工作需要。
第十七條 隨機抽取專家后,專家認為技術復雜、評審難度高,申請增派或調換專家完成評審的維修改造項目,可以根據(jù)項目的評審需求從專家?guī)熘袚駜?yōu)增派或調換專家。
第十八條 專家應自覺回避以下利害關系:
(一)近三年內曾在項目所在單位任職(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工作)或擔任顧問;
(二)配偶或直系親屬在項目所在單位任職或擔任顧問;
(三)與項目所在單位發(fā)生過法律糾紛;
(四)其他可能影響評審公正性的情況。
若事后發(fā)現(xiàn)存在利害關系,該專家的評審意見無效,評審專家應退回勞務報酬。
第十九條 專家參加評審工作要持本人身份證,到場后簽到并由工作人員核對有效證件。
第二十條 評審結束后,專家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出具維修改造項目評審報告。
第四章 專家勞務報酬
第二十一條 專家評審實行有償服務,按規(guī)定支付專家勞務報酬。
第二十二條 專家勞務報酬實行限額標準控制,根據(jù)專家評審內容及工作量等確定。
第二十三條 專家勞務報酬支出限額標準為每人每天1000元。
第二十四條 專家參加勘查論證半天(按照4小時內界定)的,專家勞務報酬按照限額標準的60%執(zhí)行;超過半天不足一天的,每增加一個小時(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計算)勞務報酬增加限額標準的10%,最高不超過限額標準;一天半的,按照限額標準的1.5倍執(zhí)行;一天半以上不超過兩天(含兩天)的,按照限額標準執(zhí)行;超過兩天的,前兩天按照限額標準執(zhí)行,第三天及以后原則上按照限額標準的50%執(zhí)行。
專家參加造價審核,造價審核金額500萬元以下的,專家勞務報酬按照限額標準的60%執(zhí)行;500萬元以上的,專家勞務報酬按照限額標準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 專家參加本地項目評審的,可按規(guī)定獲取勞務報酬,不得報銷其他費用。專家參加異地評審的,除勞務報酬外,可參照差旅費、會議費等相關規(guī)定憑據(jù)報銷住宿費和往返城市間交通費。
第二十六條 專家的勞務報酬由省機關事務局申請財政資金支付。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中有關支出標準均為稅后金額,個人所得稅應按照國家及山東省有關規(guī)定繳納,由省機關事務局代扣代繳。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省級機關房產在維修管理其他方面需專家提供評審服務的,其勞務報酬參照勘查論證標準執(zhí)行。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省機關事務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