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究竟哪一面是正面哪一邊是背面呢?很多人認為人像的那一面為正面,國徽的一面為背面。仔細查看《居民身份證法》對此并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目前所見,只有北京市公安局在其官方平臺平臺描述:身份證的正面印有國徽,證件名稱、長城圖案、證件的簽發(fā)機關和有效期及彩色花紋,背面則印有持證人照片,登記項目(姓名、性別、民族、出生、住址、公民身份號碼)。這一表述和各地公安部門的實際操作也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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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活動中,采購文件要求提供投標授權委托人出具授權委托書,其內容包括:委托人、被委托人、項目名稱、項目編號、采購代理編號、身份證復印件等,并規(guī)定如出現漏填、錯填等情況將被判定為無效投標。但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放置顛倒并不妨礙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核實投標授權委托人信息,并不構成非實質性響應。
需要指出的是:基于身份證正反面官方和社會認知的差異,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要求按授權委托書正反面提供身份證,也應該在招標文件中注明哪一邊是正面哪一邊是背面。實踐中,許多程序在提交身份證圖片環(huán)節(jié)中都會注明是要人像的一面還是要國徽的一面。
財政部《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中規(guī)定,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對投標(響應)文件的格式、形式要求應當簡化明確,不得因裝訂、紙張、文件排序等非實質性的格式、形式問題限制和影響供應商投標(響應)。因此,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和評標委員會不得因投標文件字體、編排、格式等形式上的問題等形式上的錯誤而認定投標無效,減少“雞蛋里挑骨頭”式的無效投標認定和不必要的廢標,有利于進一步提高招投標效率和公平公正性,保障供應商的合法權益,降低交易成本。
綜上所述,僅憑身份證正反面放置顛倒就判投標文件無效是不合理的。